Free Consultation for 30 minutes. 1-800-681-5128
Free Consultation for 30 minutes. 1-800-681-5128
1.什么是家族基金
简单说来,家族基金是基于某个人或家族成员捐赠所创立的。常常以其创立者或家族姓氏为名。基金成立后是个独立法人,其财产和成果受到法律保护;基金会的行动可以是机密性和匿名性的。其资产和盈利可以享受免税。
书面层面的解释总显单薄。咱们就举个例子来说明成立家族基金的各种好处。比如小王(化名)是个本来工资只有10几万的股票交易员。但金融业,刺激就在于你的收入可以是你工资的好几十倍。这不,去年,小王就拿到了100万美金的奖金!但苦逼的是,最后一看,40%的收入都被公司拿代缴税了。小王找到会计师寻求补救,会计师出了个法子:赶紧在今年结束前去成立个家族基金。有啥好处呢?
重要的事情说三遍。小王在会计师的建议下成立了家族基金,然后把50万美金投入了家族基金。效果立竿见影!因为投入家族基金的50万不用交税,其应缴所得税收入瞬间从100万降到50万美金。根据其税率,立马直接被返税25万美金!
同时,小王用此家族基金的名义去购买了一套投资房, 每年投资房的租金收入和将来投资房的售出获利(capital gain)都是免税的!除了投资房,身为股票交易员的小王当然不会错过投资股票的机会。小王又拿了20万去投资股票(注明,为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股)。几年后,股票价值翻倍到40万。小王把40万的股票全部捐给了自己的家族基金,其初始资本20万和盈利的20万都算作donation, 完全免税!实属美哉。
当然了,这免税的福利也不是白给的。政府为家族基金提供如此多的税收优惠,其初衷绝不是为富豪们开辟避税的阳光大道,而是想利用多金人士的资源和影响力去造福社会!比如,政府要求,家族基金的义务是需要每年把基金净资产的5%捐给非盈利性机构。当然了,多金人士们也不用觉得做公益就纯粹是舍己为他,因为造福他人和造福自己其实是可以有机结合的。比如,小王就摇身变成了斯坦福大学的“捐赠者”,每年用家族基金的名义为斯坦福大学捐赠2.5万美金,持续20年。直接为自己的孩子以后进入斯坦福大学铺下了一条康庄大道!可能你会说这每年捐给斯坦福2.5万美金,持续20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。但你想想,其实这捐赠金额是源于用家族基金名义购买的投资房和股票获利。而且,比起都拿去缴税,能为自己的孩子以后进入顶级大学铺平道路,还造福社会,同时提高自己家族的社会影响力,又何尝不是一件美事呢?这或许,才是真正的“高收入高净值”人士们想要实现的终极人生目标吧!
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绝对性的答案。但如上所说,成立家族基金不用到富豪级别。据统计数据,美国家族基金资产平均为500万美金,,但是三分之二的家族基金资产其实在1百万美金以下。一般省税需求高的高收入高净值人士,尤其是又有兴趣为社会和自己的家族后代做贡献的人士,成立家族基金实为一个一石多鸟的举动。
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。如此好处多多的家族基金自然要求严格。除了上文提到的家族基金每年需要把基金净资产的5%捐给非盈利性机构以外,其具体的开支也是税务部门审查的重点对象。由于所有资产都在自己和家人名下,哪些事情可以做,哪些事情不能做,都有严格要求。一旦越轨,罚金惨重。作为非营利性组织,报税要求也与众不同.除了截止日期和最高工资的disclosure上都有其独特的要求外, 光报税表格就有13个部分,26个附表……一旦弄错, 整个基金都有可能被取缔。
因为其特殊的税收豁免,成立家族基金是一个繁琐冗长的过程。每州的规定也都不同。州政府获批后还要跟联邦税务局提交免税申请。税务局当然不会这么轻易让你实现避税,所以这来来回回是少不了的。
由于规定是4月份的报税截止日期前需要获得批准才能实现家族基金的免税功用,这也是为何秋末冬初是申请家族基金的最后冲刺时间。 否则,就有可能来年4月无法获取批准,今年的避税大计就落空了!
范先生与太太2013年AGI约36万元,平均稅率28%(AMT 4500元)。2014年他委托会计师为他申请「范与郑家庭基金会」非营利组织,约半年后获批国稅局免稅号,他从个人戶头转帐 10 万元至家庭基金会(假定范氏夫妇 2014 年收入与 2013 年相同)运作,这 10 万元将列入 2014 范氏个人稅1040A表逐项扣減中的「慈善或非营利组织捐款」(最高可达 50%AGI)。与此同时,范的会计师将于2015年5月15日(延期6个月至11月15 日)为「范与郑家庭基金会」申报990非营利组织年终稅表。
在年终稅表中,990-PF用于501©(3)范畴的非营利组织,基本上分为:一、家庭基金会,二、视为家庭基金的非免稅慈善捐款信托 4947(a)(1),二者之间紧密相连,唯后者不但要申报990表,还要同时申报1041信托组织年报。
仍举上例作为家庭基金2014年990 申报,范与郑基金会获得 10 万元,支出1万5000元,包括慈善捐款1万元,律师会计师费及簿记作帐、办公室维修及家具电脑复印机折旧等共 5000 元,剩馀 8 万 5000 元作为家庭基金会的「淨资产」积累使用。因此,家庭基金会类似槓桿,可以有效地调节纳稅家庭的稅率,特别是收入突然增加时,由于三分之一的收入可作为捐款输出,使当年的稅率得到控制。另一方面,家庭基金会犹如慈善捐款的「中转仓库」,起到延迟捐献的作用。
为了符合免稅资格,501©(3)条款要求家庭基金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一、每年捐献和经营支出至少达到 5%的资产,这在家庭基金会初创阶段不成问题,如以上例子第一年累计8万5000元,假定每年从个人上稅收入中拿出 10 万元,同时按照每年15%的捐款及管理开销,10年后凈资产将增加为 285 万元,15%的支出将增加到 42 万 7500 元(为第一年的85.5倍),屆时可以考虑出工资(给配偶或管理人员),租办公室,投资房地产支付房贷利息、地稅及增加折旧,但底線是开销要达到 14 万 2500 元(285万x5%)。換句话说,如果基金会办公室开销 15 万元,则须捐款 27 万7500 元。如果捐款后总开销少于 14万 2500 元,罚款为差额的 15%。
二、投资收入须纳 2%特许营业稅。如果当年捐献和其他支出超过过去五年平均,投资收入稅可降为 1%。
三、任何有悖于非营利宗旨的投资加征5%的罚款,如违规投资不能在限期內撤出再加征 25%的罚款。
四、任何有悖于非营利宗旨的开销(如购买免销售稅材料转售别人),或非免稅开销,征10%的罚款,如经理人员知错犯错,再加征 2.5%的额外罚款。若经理人员未能限期纠正,额外罚款加重至50%。
五、任何营利性质的公司股份持有不得超过 20%,但可持有 2%以上。超出的持有股份将施以 5%的罚款,如未能限期吐出将加征 2%的罚款。以上规定決定家庭基金会不得以投资营利为宗旨,否则便会召来稽查与罚款之嫌。
假定 20 年之后,家庭基金会的淨资产已累积到一定规模(有可能超出 1068 万元),范与郑已达退休年龄,他们可以有下列选择:
一、将享有免稅性质的家庭基金会 转 为 非 免 稅 的 慈 善 捐 款 信 托(CLT)。
二、将非营利家庭基金会终止解体。
三、家族基金会继续发展壮大,造福社会的同时,遮荫子孙后代。
Du Tax & Accounting Inc.
18002 IRVINE BLVD, #214, TUSTIN, CA 92780 236 E FOOTHILL BLVD, #E, ARCADIA,CA 91006
Copyright © 2019 Du Tax & Accounting Inc - All Rights Reserved.
The Disclaimer: the advertiser is not licensed by the state or that services being offered do no require a state license.
Powered by GoDaddy Website Builder